审计监督促规范 积极整改惠民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仍需持续发力

信息来源:鄂州市审计局 日期:2018-06-22

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开工609.34万套、基本建成604.18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48%、183.97%,全年完成棚户区拆迁6.67亿平方米,524.59万户家庭出棚进楼。从效果上看,城市棚户区居住条件得到提升,林区、垦区、国有工矿等棚户区面貌得到改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还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2017年完成投资1.84万亿元,对于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领域的工作要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要把好事办好办实,必须防范风险、确保可持续,首要的是保证资金平衡。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在做好征收拆迁和居民安置工作的同时,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依法依规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抓好棚户区改造腾空土地出让,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户区改造资金总体平衡,促进棚户区改造良性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针对审计发现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的有关问题,比如403个项目未按规定享受应减免税费,多支付9.18亿元;13个项目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违规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少缴纳4039.69万元;近1万户家庭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原因未能如期回迁安置,多支付过渡安置费5.86亿元等,国家审计署根据“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原则,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持续抓好落实、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使得棚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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