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扛牢“管绿”职责,明确护林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总林长令和市委书记、市总林长重要批示的通知》《鄂州市林长会议制度》《鄂州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等文件及规章制度,推动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拓展“增绿”成效,发挥专业优势。按照《鄂州市林长制度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2023年先后开展了市生态环境局及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其中涉及林业问题2个,面积1015.68亩,并积极推动整改,为推进林业资源保护提供专业保障。
三是提升“护绿”能力,强化森林保护。全面履行林长制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林长巡林督察督导工作,每季度巡林结束后,及时填写《林长巡林记录簿》,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协调跟进解决,同时将相关巡林信息和问题清单上报市林长办,如巡林时发现林中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巡林专班迅速将问题报送市林长办,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林业部门并督促整改,注重问题跟踪落实,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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