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进点公告(2023年3号)

日期:2023-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8日起,对孟宪群同志任原鄂州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鄂州市昌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务收支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审计,有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并欢迎对审计组及工作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张再宝

审计组成员:熊丽瑛(主审)、王彩燕等

审计组联系电话:027-60229196

审计组电子信箱:191949129@qq.com

审计局廉政监督电话:027-60229109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3号

    

  中共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市审计局  

  2023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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