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审计局机关纪律作风督查办法
信息来源:鄂州市审计局
日期:2015-04-23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树立干部职工“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律作风督查工作由局监察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和会风、会纪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督查内容:
1、上班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各科室、局属单位上班纪律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办私事的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串岗聊天、干与工作无关事务的情况。
2、会风、会纪情况。主要检查会议到会及纪律执行情况。是否按时到会签到和请人代签情况;是否频繁进出、睡觉、按听和玩手机情况;是否有中途退场的情况。
第四条 纪律作风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结果在全局通报。
第五条 督查情况,将纳入各科室及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违反上班和会议纪律的行为,将就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