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324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市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市级各部门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市直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3)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地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可主导地位的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部门、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它事项。 

    5.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8.与区政府共同领导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市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审计局设15个内设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法规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自然资源审计科、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单位仅由鄂州市审计局本级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审计局编制人数40名;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2人。 

  2019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42人,其中:不占编领导0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1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80万元,占收入的87.07%。其他收入167.98万元,占收入的9.78%。上年结转54.02万元,占收入的3.15%。。 

  (二)2019年部门支出16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11万元,占支出73.83%。项目支出442.40万元,占支出26.17%。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4.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7.5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6.20万元; 

  6.其他支出109.8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78.6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0.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6万元; 

    4.项目支出440.73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16.8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09.55万元,下降19.2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411.31万元。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690.5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81.82万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411.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548.8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94.80万元、上年结转5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决算1690.51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0万元;其他支出109.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690.51万元,比上年减少381.82万元,下降18.42%。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减少94.57万元,下降9.64%,日常公用经费增加83.24万元,增长71.02%,项目支出减少389.88万元 ,下降46.9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087.2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4.32%。其中: 

  (一)人员经费886.8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78.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00.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4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4.92万元、物业管理费20.18万元、差旅费3.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39万元、维修(护)费26.03万元、培训费4.88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劳务费95.02万元、工会经费6.48万元、福利费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12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16%。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附件:2019年度鄂州市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投资审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审计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依法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我市投资政策及重大措施的落地生效。 

  2、继续开展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将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3、认真执行建筑材料价格联合询价定价制度,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绩效。 

  4、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及各项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不断规范有序,积极为市政府投资决策和管理当好参谋。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4.47万元,比减少4.64万元,下降50.8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2.39万元算减少2.60万元,下降52.10%,主要原因:出国地点及时间不同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数1 ,共计1 

  (二)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年增加0.55万元,上升196.43%。主要原因:来访单位增加2019国内公务接待共12批次,共计108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年减少2.5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上升(或下降)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下降67.36%,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用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1台,保有量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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