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22488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全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9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统筹推进航空城、生态城、科学城建设和武鄂协同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实现鄂州城乡融合发展。
一、2019年审计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着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三城一化”建设、政府投资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民生保障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审计,加大对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推动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令行禁止。
(二)围绕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强化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盯紧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源交易、国有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促进优化资源配置。
(三)围绕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好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深入分析发现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着力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和服务深化改革。
(四)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坚持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抓手,应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市本级财政预算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关注涉农、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情况,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加大对经济社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
(五)围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揭示违法违纪行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审计机关触角广泛的优势,揭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及时移送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促进各级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和工作作风建设。
二、2019年审计项目
    2019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29个项目,其中: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13个,市级审计项目16个。
(一)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3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继续以推动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审计署总体安排,分阶段有重点地持续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进行跟踪审计。 
第一季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一卡通”惠农资金,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000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围绕惠民政策落实,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围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重点关注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安排决策程序、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围绕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
第二季度: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
第三季度: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关注减税降费、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实施“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土地出入金征收管理、重大项目招投标程序等方面。
第四季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围绕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管理和绩效等方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同级审”。省厅财政审计处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范围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省厅财政审计处明确各季度审计范围和审计要点,汇总各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市审计局财金科负责每季度组织对市本级进行跟踪审计,三个区审计局同步实施区本级跟踪审计。市审计局财金科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事项和问題清单,汇总审计结果,及时上报省厅。
【审计时间】“同级审”时间:每季度开展审计,各区审计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市审计局上报审计情况,市审计局汇总后于25日前向省厅财政处上报本季度审计情况。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年目标任务为主轴,以具体项目为依托,以资金运动轨迹为主线,重点关注历年目标任务完成、采购和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绩效、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项目建设、保障绩效、资金使用、领导经济责任、项目招投标程序、棚改范围和标准、棚改货币化安置、建设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此外,对以前年度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上审下”。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采取“上审下”方式对30个市县进行审计。其中,省厅组织18个审计组对1个市本、21个县(区)进行审计,相关市州组织8个审计组对8个县(区)进行审计,省厅和市州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我市由市审计局社会保障科牵头组织,抽调市政府投资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赴黄梅县开展审计。另外,省审计厅组织审计组对三区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下旬开始实施,2019年3月10日前结東现场审计,3月20日前提交报告代拟稿,3月29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等。
3.扶贫审计(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情况等,突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一卡通”惠农资金审计专题,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牵头,负责制定31个贫困县扶贫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报告模块。此项审计与民生资金审计结合进行,同时进点,同步实施。
一是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26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县开展扶贫和民生资金审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牵头,13个市(州)和3个直管市组成26个审计组,每个审计组负责审计1个县市。我市由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审计科、政府投资审计局、三区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2个审计组,分别赴崇阳、通山开展审计。
二是按照《湖北省2018至2020年扶贫审计工作计划》全省扶贫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对60个非贫困县开展扶贫审计,以市级和直管市审计局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9月30日前向省厅上报审计报告,由省厅统一汇总,形成全省扶贫审计综合报告。我市由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下发审计通知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别对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扶贫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汇总报告。经贸审计科和三区审计局参与。
【审计时间】省厅统一组织实施项目于3月5日开始,4月20日前结東现场审计,5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6月10日前上报审计汇总情况报告。我市组织实施项目于7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9月4日前出具汇总报告,并向省厅上报审计报告。
4.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为目标,重点关注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实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农业审计处牵头,抽调各市县审计机关人员参与,组成13个审计组,对13个市县农村饮水安全进行审计。我市由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组织审计组按照省厅要求外出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9月5日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5.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抽调人员参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坚持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的要求,通过数据集中分析、疑点核查及现场审计,扩大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覆盖面,不断探索大数据审计的方法路子,促进惠民政策落地生效,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117个市县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采取“1+N”的方式进行,并与14个县市乡村振兴、县域经济调度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同时进点,同步实施。
省厅赴鄂州项目: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派出经贸审计一处牵头,计算机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组成审计组对鄂州市本级完成核查疑点、拓展审计以及专项审计任务。
我市赴外地项目:由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以及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等组成审计组,分别赴黄冈、武穴完成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核查疑点和拓展审计工作。同时,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等分别组成审计组赴崇阳、通山完成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核查疑点和拓展审计工作,与扶贫审计项目同步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省厅工作安排进行。
6.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抽调人员参审)
【组织方式】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审计组织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审计频次,对岗位重要和问題反映较多的审计对象加大审计力度。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对市、县和省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同步审计;按照全省一盘棋的原则,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统等整合厅机关和各地审计力量资源,统一编组、集中整训后,采取“四同时”(同时进点、同时述职、同时测评、同时报告),“五统一”(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调配审计人员、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处理原则、统一审计文书格式)方式实施审计;坚持科技强审,推行大数据审计,按照地方、部门、高校和企业四个大类分别建立大数据计模型,采集分析数据,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根据省厅党组关于建立市州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对部分市州审计局局长离任或任期较长的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我市由局机关事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市政府投资审计局、法规科、华容区审计局抽调人员参与省厅项目。
【审计时间】按照省厅工作安排进行。
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抽调人员参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以地理信息技术等大数据审计方法为支撑,重点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并对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结合审”。省本级计划对30个左右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审计,由资源环境处组织实施,与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抽调市县审计骨干,组成复合型审计组,审计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或处级干部担任。我市由局机关事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市政府投资审计局、法规科、华容区审计局抽调人员参与省厅项目。
【审计时间】按照省厅工作安排进行。
(二)2019年我市市级审计项目(16个)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个)。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从源头上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开展对财政代编预算、收回结余资金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审计,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安排的合法合规;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和涉企税收审计,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实行市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提前告知的资金余额、资金分配依据等;关注地方债务管理,掌握政府债务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2.77个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个)。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审计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77家一级预算部门(单位)收支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减税降费、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和绩效、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撤并单位金、资产管理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由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和计算机审计科牵头组织,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协调项目实施,出具审计报告,局计算机审计科负责采集收据与分析,各相关科室参与。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1个)。对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实施审计调查,同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由市审计局社会保障科组织实施,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内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交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汇总。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4.全市福利院专项资金审计调查(1个)。对2014-2018年各区财政、民政部门,乡镇财政、民政部门资金拨付、业务管理情况及全市21所农村福利院贯彻执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由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各相关科室参与。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5.全市扶贫审计调查(1个)。对市本级及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情况实施审计调查,促进扶贫审计全覆盖。与省厅非贫困县扶贫审计项目同步实施。由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6.政府投资审计(2个)。对鄂州市葛华水厂工程和市八一钢铁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博兴居)实施审计。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及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7.经济责任审计(8个)。对鄂州开发区、广播电视台、市粮食局、市食药局、市港口办、市文明办、市中医医院、花湖开发区等8家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及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8.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
鄂州开发区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审计分项报告。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林业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及完成时间具体见附表。
9.其它交办审计项目。按要求另行组织实施。

附件: 1.鄂州市2019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表
            2.鄂州市2019年度市级审计项目计划表


                           鄂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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