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中心,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17年度鄂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依据《条例》要求,一是及时编制2017版《鄂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鄂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充分发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及时公布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无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1、更新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内容为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
2、机关建设类信息78条,内容包括审计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审计风采、审计文化等。
3、工作动态类信息73条,内容涉及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工作等方面。
4、审计计划内信息1条,内容主要为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5、审计结果公告2条,内容为上年度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的督促整改通报。
6、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审计综合信息64条。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220条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鄂州市审计局互联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但办理了接受群众咨询和群众举报等相关工作。其中,接受群众咨询19条,主要是通过日常电话咨询,内容包括人员招录、审计职能、审计法规、审计流程、审计职称考试以及有关具体审计事项,我们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及历年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及以往各年度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网站整改情况。
按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电[2017]52号)文件要求和对我局网站的普查检测报告及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内容,我局对网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及整改。针对网站绩效评估工作要求及检测结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和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确保了网站的有效管理和维护。抓好落实,立查立改。如: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的问题,我们组成整改专班,按栏目问题进行分类,责成所属维护科室对照检测出的问题逐一核对,补全空缺,保证栏目更新频率及数量;对网页栏目信息存在的错别字逐条逐字进行修正;同时,第一时间联系网站技术服务公司,去掉不能链接的相关链接网站,对公众互动栏目进行优化设置。
七、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门户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的功能还比有待提高、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和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审计项目外,将逐步推行全面公开,特别是加大政府投资审计结果、民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审计项目整改结果等。三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使公开的内容更新、数字更实、信息更准。

 鄂州市审计局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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