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审计局坚持“三三”工作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

信息来源:鄂州市审计局 日期:2017-11-17

近年来,鄂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采取“三三”工作法,即把好“三个关口”、注重“三个对接”、着力“三个转变”,促使提升审计成效。三年来,共对66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12人受到提拔重用、50人平调,提请纪检部门问责68人,移送案件13起。

一、把好“三个关口”,全面规范审计管理。一是把好项目计划关,确保审计监督全覆盖。该市制定出台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及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和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将审计对象按单位经济管理权限、掌管公共资金量和单位性质等分三类管理,坚持任中审计为主,统筹部署年度审计计划,做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把好方案编制关,确保项目审计规范化。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要求审计组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将项目审计方案作审计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把好责任界定关,确保审计整改落实。深入剖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明确责任界定情形范围的基础上,认真对接《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条,注重实事求是,审慎作出审计处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干事创业。

二、注重“三个对接”,全力推进结果运用。一是对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全市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举的重要依据;并对审计查出问题依法依规逐一定性明责,提出问责建议,将其集中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二是对接法制部门工作计划。加强与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使之成为全市年度法规制定和修订计划的参考依据。今年6月,市法制办在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了《审计工作中揭示出的突出问题相关制度制定计划》。一年来,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分别出台了《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保障性住房配租后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制定降低管网漏失率的管理办法》、《鄂州市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章。三是对接市人大问政咨询。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列为人大问政咨询和满意度测评的内容,并将测评结果及时通报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及其主管部门,作为年终考核事项范围和选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着力“三个转变”,全面提升审计效能。一是从注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注重权力运行审计转变。如,在对市卫计委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对27家医疗机构进行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卫计委、安监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迅速联合组织召开医疗机构消防整改督办会,集中约谈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注重严格依法执审向与讲求实事求是并重转变。如,审计中,对揭示的市住建委设立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鉴于通过实施建筑工程临时许可证制度,有效地推动了项目建设,产生了较好地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组认真研究分析,慎重进行审计处理,在实行容错的同时,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督促其加强问题整改。三是注重现场管理向注重全过程质量控制转变。通过开好“三会”(审前公示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反馈会),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此外,将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宣传和案例教育,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的主体课程;编印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警示手册》,明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时的重点风险内容、表现形式、警示程度,提出了预防风险的有效措施,供领导干部案头决策参考,促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刘冰文、周红兵)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2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鄂州市审计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3号 联系电话:027-60229150
联系人:局办公室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