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审计局建立《鄂州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责任怎么定”,以“硬杠杠”量化审计评价指标,为乡镇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精准“画像”。
一是精心谋划,立项先行。将3个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纳入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结合审计项目实施,探索建立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体系建设。
二是精选要素,力求精准。主动上门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区级分局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任务分解到乡镇的底数,充分了解水、土地、森林等不同的自然资源要素,以及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不同的履责内容,全面系统地筛选出符合乡镇实际的审计评价指标。
三是精密组织,集思广益。积极向各区、市直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部分乡镇等12家部门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共收集反馈意见19条,并就指标选取、指标权重设置和评分方法方面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沟通研讨,推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更加“接地气”。
四是精细结合,科技赋能。采取“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对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林地以及湖泊保护范围和长江岸线等矢量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疑似问题图斑35个,下发各审计组现场核实。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既刚性评价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与乡镇在生态文明制度和管理创新中取得的成效相挂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成果弹性评价。
五是精准赋分,科学评价。该评价指标体系共分评价方面、指标名称、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得分等5个大类、17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采用百分制,实行倒扣分办法,并对特定负面事项进行强制性评价。审计评价分设“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评价等级,在今年实施的3个审计项目中进行充分运用,评价结果2个“较好”、1个“一般”,真正实现科学评价,倒逼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姜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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