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4月23日起,对姜昭怀同志任鄂州市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是:落实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审计,有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并欢迎对审计组及工作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张再宝
审计组成员:陈成(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主审)、毛忠林、姜筱莉等
保密员:姜筱莉
审计组联系电话:027-60229011
审计组电子信箱:454630463@qq.com
审计局廉政监督电话:027-60229109
通信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3号
鄂州市审计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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