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180 | 发文字号: | 鄂州审综发〔2021〕1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3月03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鄂州市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鄂州“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依据
(一)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70个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三)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四)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11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个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自定项目。全市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审计、“40”工程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1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39个项目。其中: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1个,市级自定审计项目28个。
(一)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11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4个) 。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市委决策要求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市区“同级审”。由省厅财政审计处统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分工负责,按照省厅计划安排,结合各类专项审计组织实施,不单独立项。
【审计时间】全年。相关业务科室按统一要求提交审计报告,财政金融审计科按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各区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报告按季度报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
2.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提高中央和地方的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参与,各区审计机关配合。
【审计时间】2月下旬—4月10日。
3.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1个) 。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产业援疆等重大援疆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我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以及就业、教育、脱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重大援疆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实施。与市发改委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7月10—9月10日。
4.社会保险基金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市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及绩效情况,以及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待遇保障水平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参与。各区审计机关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时间】1月1日—4月30日。
(二)市级自定审计项目(28个)。
1.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个) 。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市本级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全面掌握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中央和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征管等情况;关注存量资金,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关注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关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分析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10日—6月30日。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70个部门)(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过紧日子”,以及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三公”经费等政策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务收支、项目绩效管理、清理拖欠、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绩效、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负责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电子数据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按照实施方案参与实施。
【审计时间】5月6日—7月30日。
3.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加强供销社系统内部管理,促进提升经营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挥效益。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抽调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区审计机关人员参与。
【审计时间】1月27日—4月30日。
4.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掌握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揭示其归集、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安全完整,促进制度不断完善。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实施,抽调电子数据审计科人员参与。
【审计时间】6月11日—9月20日。
5.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了解掌握我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规模、类别结构、产权关系、增减变动等基本情况,分析资产出租出售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收入是否及时收回,促进盘活闲置资产、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月11日—8月21日。
6.全市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专项审计调查(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共卫生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以及资金绩效、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审计机关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6月11日—8月21日。
7.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审计(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分配管理、相关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不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审计机关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6月11日—8月21日。
8.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城管委、鄂城区审计局、华容区审计局、梁子湖区审计局、碧石渡镇、蒲团乡、东沟镇等11家单位(乡镇)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市城管委经济责任审计与“40工程”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实施。市发改委经济责任审计与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4月1日—11月10日。
9.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对接长江大保护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对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督促责任等方面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生态文明重点任务落实、污水处理、耕地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对碧石渡镇、蒲团乡、东沟镇3个乡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经责审计同步实施并分项报告。
【审计时间】8月22日—11月10日。
10.政府投资审计(1个) 。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全市“40”工程实施审计。与市城管委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4月1日-7月9日。
附件:鄂州市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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