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3967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完成,根据《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即将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公开招聘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02
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日上午7:30前到达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大楼滨湖南路105号门前广场集合,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集中乘车返回,不得自行离开。

鄂州就业社保中心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
03
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请自备现金600元,含涉毒筛查费用),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
(二)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二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在未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饮水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体检医院提供早餐。
(四)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从集合报到直到体检结束,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并统一寄存,违反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七)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04
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程序,不再另行公告。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于6月28日前完成。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尽事宜以《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附件: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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