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30日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鄂州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建立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多次邀请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和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征集群众关于政府为民办实事意见。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 39 个部门3871个事项。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创新公开形式,推出市政府常务会议图解11期,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收集征求意见 863条,采纳 135条。
二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金融知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动态等信息。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积极推进相关政策举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脱贫摘帽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环境治理保护突出问题,推进长江大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整治、畜禽养殖达标整治、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全年公开相关信息296条。
三是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着重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全生命周期展示,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原有目录进行细化分解,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
四是抓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投资报建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公安改革等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进行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五是做好“三同步”政策解读。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府常务会公开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图文并茂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议题提交单位主动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带头解读政策,权威定调,主动引导预期。
六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收集并公开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就业供求信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及时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械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集中汇聚。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优化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实现了信息查询的精准便捷,房产登记、公积金、办税、公安有关信息查询实现了社区“就近办”、“自助办”。及时公布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途径、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对外公布社会救助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对年度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量化调整。全年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信息3189条社会、福利相关信息4637条。“鄂汇办”APP开通政务公开专栏,实现了鄂州政务信息全领域公开。
七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在鄂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36个市直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等内容。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按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各区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经济财政状况指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按照新的要求,及时修订了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模板进行了优化,增加手机实名验证功能。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共计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按时办结41件,延时办结1件。行政复议数量8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行政诉讼8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2019年,鄂州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总计公开信息11665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各区、开发区公开政府信息量分别为:葛店开发区2419条、临空经济区89条、鄂城区2833条、梁子湖2148条、华容区2246条。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针对原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数据不互通等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工作。一是不断提升第一公开平台功能。2019年8月份行政审批局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各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网站与中国政府网互联互通。完成了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完成了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部署了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各部门认真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行现状,对“僵尸”政务新媒体立即关停。积极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各区政务新媒体与市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政府公报实现了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政府公报实现了移动端展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工作机制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 四是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综合受理、一网通办”、“88政务”有序落实,新拓展的自助、帮办等区域为群众和企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复印提供必要服务。加快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按省相关要求,整合全市统一的12345在线服务平台,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建设。
(五)强化组织和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第三方评估、督查考核和监测抽查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照政务公开占政府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强化监督、指导和考评,配备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到位。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及时修订《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各区(开发区)、市直重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了督查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高效办理建议提案。2019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09件。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类56件,教科文卫体类16件,经济发展类11件,农林水类10件,资源和环境保护类8件,政法、民政、劳动、人事类6件,其他类2件,分别由42个部门办理完毕,共形成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227份。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市政府共收到市政协常委会转交的提案225件,其中,经济建设类74件,城市建设与管理类67件,教科文卫体类51件,政法、民政、劳动、人事类21件,资源和环境保护类11件,其他类1件,分别由68个部门办理完毕,共形成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561份。2019年12月10日前,334件建议提案已全办结。实现面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100%。
(七)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及时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认真宣传新条例精神。二是为全市各单位统一制作宣传资料1000余份,编制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根据新条例对全市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调整,完善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4 |
4 |
38 |
规范性文件 |
2752 |
596 |
348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45 |
-189 |
481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51 |
-302 |
60830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5 |
86 |
468 |
行政强制 |
7 |
|
7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56 |
16748.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2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2 |
2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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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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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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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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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1 |
2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2 |
|
|
8 |
|
|
|
|
|
7 |
1 |
|
|
8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从日常保障及监测情况反映,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公众关注度不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力度不大,"五公开"程度不够深入;四是因机构改革原因,部分业务人员业务不精不熟,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
2020年,我市将围绕中心工作,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或移动端公开平台的知晓率,围绕政府工作要点及公众关心的热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为全面、便捷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工作。探索推进"政策进社区""政策进企业",让公众和企业全方位了解惠民利企政策。三是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广工作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四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全方位、多渠道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加大检查督查,推进考核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指导、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策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方案、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批。
(二)主动回应。统筹外宣、网信和市直新闻单位,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工作。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全年主动发布回应信息962条。围绕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热点问题,分类发布21条回应信息。
(三)立行立改。结合全省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2019版)和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市政务公开测评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市政务公开集中整改培训,布置目录规范调整等工作,要求各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对照新版目录标准,进一步凸显年度公开重点,保证工作方向不偏、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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