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3-02220 发文字号: 鄂州审综发〔2023〕3 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失效日期: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省委审计委员会、全省审计工作会、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全面推进高质量审计,为加快建设“两区一枢纽”,努力构建全省重大战略的核心承载区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和编制依据 

2023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有序覆盖,强化统筹、量力而行”总体原则,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三)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自定项目。一是5个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及财力保障情况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二是3个单位财政收支审计。三是全市乡镇卫生院运营管理情况和市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四是15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2个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六是2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七是3个重大项目投资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3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32其中: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个;市级安排审计项目31个。

(一)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个)

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规范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目标,通过对信创工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的审计,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障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市本级项目,三区审计局各抽调1人负责各区本级项目

【审计时间】4月30日前完成

(二)市级安排审计项目(31个)

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2个)。

1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决算草案的合法真实完整、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830日前完成。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以及绩效等资金分配使用,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将“三公经费”特别是商务接待、公务接待等资金使用作为重点。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参加,电子数据审计科采集分析数据。由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各相关科室按审计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情况。

【审计时间】830日前完成(各参审科室按照审计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完成)。

2.财政收支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提高财政财务收支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以及绩效等资金分配使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情况,将“三公经费”特别是商务接待、公务接待等资金使用作为重点。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分别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等3家单位实施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3.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4个)。

(1)市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本级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疫情防控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为新形势下全市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的科学高效运转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社保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9月30日前完成。

(2)区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及财力保障情况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对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等5个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及财力保障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独立成组实行交叉审鄂城区负责华容区、华容区负责梁子湖区、梁子湖区负责鄂城区葛店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由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实施,其中葛店开发区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

(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对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等5个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权利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实行同级。葛店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由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

(4)全市乡镇卫生院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坚持以“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为工作目标,通过专项审计强化全市基层乡镇卫生院公益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发现基层乡镇卫生院在执行国家医疗和公卫政策、运营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专业性审计建议推进乡镇基层卫生院综合改革和发展。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审计科配合

【审计时间】830日前完成。

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对葛店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原市城投公司、原市昌达公司、市人防办、市残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社科联、团市委、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15家单位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风险决策、重大生态损毁、重大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等问题,推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资环审计科组织实施对葛店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与经责审计同步实施并分项报告。

6.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密切关注国有企业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进展,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增强国有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单位实施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审计时间】9月30日前完成。

7.投资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有建设资金使用规范为目标,重点关注投资项目建设运营、进度延缓、损坏生态等问题,促进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为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有效投资大幅回升提供保障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对鄂州市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鄂州市马鞍山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鄂州市孙权大道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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